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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 【法律文摘】測試手機放臉書三星怒…工程師判刑還賠錢

 

台灣三星公司去年委託耕興公司新竹實驗室,測試當時還未上市的GalaxyS III原型機,洪姓工程師將手機拍照上傳臉書,三星震怒,耕興對洪提告,民事判賠二百五十萬,刑事昨依妨害秘密罪判刑半年。

 

耕興公司副董事長王添新說,洪前年八月到職,事發後已自行離職,這是公司創立廿餘年來第一件機密外洩案,對商譽影響極大,事發後公司加強資安及保密措施,員工進實驗室一律不准帶手機。

 

王添新表示,公司對洪提告求償五百萬,法院判賠二百五十萬,已請律師提上訴;刑事部分,將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。

 

判決指出,耕興公司新竹實驗室前洪姓工程師,去年四月負責測試三星公司當時尚未發表的GalaxyS III手機,他用手機拍下四張照片上傳臉書,內容提到「今天在台灣實驗室看的」、「好像快要上市了」,引發網友討論。

 

台灣三星公司發現未上市手機照片外洩,查出是從耕興公司新竹實驗室流出,要求調查,洪原本否認,公司拿出臉書帳號等鐵證,洪才承認因為好奇將照片放上網路,非刻意侵權。

 

耕興公司指出,這件事引起三星公司極大震撼,下令三個月不給訂單,該件委託測試的報酬美金三萬一千多元不得收取,對公司商譽造成損害。公司在員工到職時,有要求簽署保密切結書,任職期間及離職後對公司及客戶的相關資料都須保密,違反者罰違約金五百萬,因此對洪求償五百萬。

 

法官認為,洪上傳網路的照片,只揭露手機外型及內頁連結的介面,未揭露手機功能,對市場預期心理及銷售率影響不算大,但對耕興的商譽等損害不算小,考量被告要扶養一名子女,違約金以二百五十萬較適當。刑事部分,新竹地院昨天依妨害秘密罪判刑半年。

 

資料來源: 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7788235.shtml#ixzz2OcpVfnBN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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