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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 【法律文摘】車禍處理常見四迷思
發生車禍時,該怎麼處理才最完善?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昨天整理出四項常見錯誤迷思,包括未定位就移置車輛、付賠償金不留個資、私下和解後來又報警等,輕則被罰款,重則被告肇事逃逸,不可不慎。
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,若不幸發生死亡車禍,民眾一定需要留在現場報警處理。有些沒有留在現場的駕駛人會說,感覺撞到一個東西但不知道撞到人,沒停下來看,已涉嫌肇事逃逸,還需進一步調查藉口是否屬實。
林基田表示,至於受傷車禍,建議民眾最好留在現場報警處理。有些民眾因趕時間,且自認責任較大,會付對方賠償金就匆匆離開。不過要小心事後對方不認帳、誣告肇事逃逸,建議離開前先將現場情況拍照並詢問對方個資如姓名、電話等。
林基田表示,若是受傷車禍,民眾也可私下和解。但若事後再去報警,有可能被罰3000元罰款。
林基田指出,車損車禍(人沒有受傷),常見民眾為了爭執誰該負責任,擋在馬路中間爭執,已影響交通,可罰600元罰款。建議民眾先將車輛四周劃線定位或拍照,再將車輛移置至一旁,免得吃上罰單。
若是車損車禍,民眾也可私下和解,但若事後再去報警,則會被罰1000元罰款。
資料來源: 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7851754.shtml#ixzz2RMg7lyY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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