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【法律文摘】揪景點破壞狂 罰款3成當獎金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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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景 (8)  

 

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【法律文摘】揪景點破壞狂 罰款3成當獎金

 

 

北海岸、東北角等著名景點,多次被怪客用噴漆寫下「被雷公打死」的不雅文字,還有遊客在石壁上寫下「到此一遊」,或是破壞觀光設施,讓管理處相當困擾。觀光局公布「檢舉損壞汙染國家風景區設施或環境行為獎勵要點」,即日起實施;民眾檢舉損壞和汙染風景區景點行為,一旦確定開罰,檢舉人可領到裁罰金額三成的獎金。

 

 

北海岸風景區管理處處長陳美秀無奈指出,最近觀光設施常被噴字,就連婚紗熱門景點的石門廣場也遭殃,管理處還組成巡查小組定時在轄區內巡邏,只要發現牆壁、花台被噴漆,就立即報警並清除,但次數過於頻繁,實在煩不勝煩。

 

 

陳美秀說,根據發展觀光條例,在風景區內破壞生態、汙染環境及危害安全等行為,可開罰3000元至1萬5000元;損壞觀光地區或風景特定區的名勝、自然資源或觀光設施,還能開罰50萬元以下罰款,並要求回復原狀。

 

 

陳美秀表示,台灣民眾都很有正義感,且幾乎人人都有可錄影的手機或相機,觀光局一接獲檢舉就會通報警方,盡快找到破壞者並開罰;如果是國外觀光客,也會設法找到人並通知移民署。

由於國外觀光客來台停留時間短,等確定開罰可能已經出境離台,根本罰不到;旅行公會全聯會前秘書長許高慶說,有獎勵的確會有誘因,但管理處的動作一定要快,否則徒勞無功。

 

 

陳美秀說,風景區內的汙染破壞行為,巡查人員趕到現場時,噴字的人往往早已不見蹤影,所以建議觀光局訂出獎勵措施,鼓勵民眾主動檢舉,發揮嚇阻作用。

 

 

根據獎勵要點,民眾在風景區管轄範圍內發現塗鴉、噴漆、刻字及其他損壞觀光設施或汙染環境行為,可提出時間、地點,和可以說明事實的照片、影片等具體證據,向管理處提出檢舉。

觀光局官員指出,檢舉人必須在發現損壞汙染行為日起14天內提出檢舉,且必須使用真實姓名,不可匿名或使用不實姓名;若處分確定,管理處將把裁罰金額三成做為獎金,例如罰金若是3000元,檢舉人就能得到900元獎金。

 

 

 

資料來源:http://udn.com/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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