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『高雄颺理律師事務所』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

1931291062    

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【法律文摘】選購保險「停、看、聽」()

 

保險的目的在於分散風險,一般人都會投保人壽險,而人壽保險商品可分為人壽保險、健康保險、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四大類:

 

() 人壽保險:依保障性質與儲蓄性不同,分為生存保險、死亡保險及生死合險;其中死亡保險又可依保險期間分為定期險及終身壽險。

() 健康保險:被保險人因罹患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,導致門診、住院醫療外科手術時,保險公司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。

() 傷害保險:被保險人因遭受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,以致身體蒙受傷害,因而殘廢、死亡或接受醫療時,保險公司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。

() 年金保險: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,保險公司依約定時日開始,每屆滿一定期間給付保險金;可分為即期年金及遞延年金。

 

一般保單有所謂分紅保單、不分紅保單之分,所謂分紅保單是因保費是事先透過一些假設值(發生率、利率、費用率等)計算,預先向保戶收取,經由保險公司保管運用,當保險公司實際經營結果與其原本計算出來保費比較結果,獲有利益或盈餘時,保險公司得將其利益回饋予保戶,這就稱為保單紅利,亦稱保單分紅。保單之紅利來自於保險公司之實際經營績效 (包括投資績效、核保績效及費用管理績效等),如果公司經營績效好,保戶將可獲得較多紅利,相反地,如果公司經營績效未達預定目標,則保戶紅利可能變小或無紅利可得,紅保單之紅利並非保證或固定之金額,而是依壽險公司各年度實際經營成果決定保戶可分配紅利多寡。不分紅保單以較接近實際經驗之假設計算費率,故保單無分紅之規定,同類型(保障內容相同)商品,不分紅保單之保費一般較分紅保單相對便宜。

 

購買分紅保險單或不分紅保險單應注意事項:

() 投保主要之選擇仍以保單之品質、保障內容及保險之需求為優先考量,而保單分紅僅為保單之附加價值。

() 簽訂保險相關契約文件前,應向保險業務員要求提供保單紅利計算方式之文件,並提供契約條款及相關文件供審閱。

() 需查明銷售文件、保險單面頁及保險單條款所示之保險為「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或不分紅保險單」,以免將來發生爭議。

() 保單紅利之支付方法可分為現金支付、積存生息、抵繳保費及購買增額繳清保險等,保戶應於投保時決定選擇其一為支付方式。

() 簽約後仍可行使十天之保單契約撤銷權利。



資料來源: http://www.law.ntpc.gov.tw/_file/1962/SG/28418/FG0000001962000011_5_4.html

 

『颺理法律事務所』高雄律師-劉家榮律師.沈志祥律師 

 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法律諮詢專線07-5222991

 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:http://www.youngli.tw/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高雄律師劉家榮 的頭像
    高雄律師劉家榮

    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

    高雄律師劉家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