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【法律文摘】新通保法明上路 案外案「難抓了」

 

『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』劉家榮律師

 

2012空景(17)  

 

 

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【法律文摘】新通保法明上路 案外案「難抓了」

 

新修正的通保法明天上路,檢調警怨聲載道,認為新法限制太死板,造成偵查更困難、程序更繁複、以及查緝時間延誤等,不少檢調人員認為以後要查「案外案」更難,辦案拘束多。

 

 

多位經驗豐富的檢察官不諱言,過去多件重大案子,不少都是從監聽中得到線索後偵破的「他案」,有時聲請監聽票是聽毒品案,但可能因此聽出槍械案;或是監聽違反銀行法的案子時,意外聽到公務員涉貪等;依舊法規定,這些監聽到的線索都可做為偵查或審理時的有效證據。

 

 

雄檢指出,新法上路後,最重本刑不到3年的「微罪」都無法再調閱通聯記錄和聲請監聽票,且若監聽中發現「他案」,也不能做為偵查或審理時的證據,須在7天內另外調查嫌疑人的身分和具體的犯罪嫌疑,才可以再向法院聲請涉案人的監聽票,從「多人一案吃到飽」改變為「1人1案」。

 

 

黃姓資深檢察官舉例偵辦一件毒品案,若涉案人有5人,以往只要聲請一張監聽票就可調閱5名嫌疑人的通聯紀錄,新法上路後則要分成5份卷宗,改為聲請5張監聽票。

 

 

「法官應該也煩不勝煩」,王姓檢察官指出,有些案件涉案人犯罪事實大同小異,卷宗上書寫的內容都差不多,「幾乎只是改個名字」,但卷宗厚厚一疊,以雄檢日前偵辦的海關弊案來說,涉案人數上百人,若新法上路後要偵辦類似的案件,光準備請票的卷宗文件就人仰馬翻了,「不敢想像」。

 

 

有雄檢日前偵辦一起殺人滅屍案,命案現場留有遺書,警方一度要以自殺結案,但承辦檢察官看出端倪,調閱通聯調查後發現孫姓兇嫌殺人並製造成自殺現場,混淆檢警辦案。

 

 

楊姓資深檢察官表示,新法上路後,像這種「只是有可能卻沒證據」的案子,很難聲請到監聽票了,憂心會有辦案人員乾脆便宜行事,草草以自殺結案,造成冤案增加。

 

 

 

資料來源:http://udn.com/

 

 

 

『颺理法律事務所』高雄律師-劉家榮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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