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【法律文摘】監視器仰望樓上窗戶 未侵隱私

 

 

『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』劉家榮律師

 

空景 (19)  

 

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【法律文摘】監視器仰望樓上窗戶 未侵隱私

 

 

陳姓婦人質疑自從檢舉住在樓上的廖婦製造噪音影響居家安寧後,家中露台就常出現垃圾,氣得在露台裝監視器全天候對著廖家陽台由下往上斜拍錄影;廖婦認為隱私權被侵害,提告向陳婦求償廿萬元。新北地院法官前往勘驗,認為監視器無法往上拍攝到室內,判決廖婦敗訴。

 

 

新北市陳婦與廖婦住同棟社區大樓的二、三樓,今年一月起,二樓的陳婦不時聽到三樓地板傳來運動器材噪音,向管委會反映,管理員多次規勸三樓廖婦,甚至貼出公告請住戶不要妨害安寧。

 

 

就在管理員規勸三樓廖婦的同一天,二樓陳婦住家的露台就開始出現廢紙、塑膠袋、免洗筷、竹籤、用過的衛生紙、衛生棉等垃圾,且噪音變本加厲;陳婦懷疑是樓上所為,危及家中幼童安全,再度向管委會反映,並裝設監視器蒐證。

 

 

三樓廖婦指出,陳婦將監視器裝在二樓的露台,對著三樓錄下她的家人,包括二女一子的生活起居、更衣畫面及日夜舉動,長期錄影讓家人心理極度恐懼及困擾。

 

 

廖婦聲稱擔兩個女兒穿著清涼衣著畫面被攝錄外流,認為二樓陳婦裝監視器對她家錄影,侵害了她與家人的人格權、隱私權,提告要求拆除監視器,並賠償她廿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
 

 

二樓陳婦則說,裝設監視器是為了蒐證樓上從窗戶亂丟垃圾的行為,而且從二樓露台往上拍,根本拍不到三樓室內。法官至現場勘驗後,陳婦為免爭議,已將監視器拆除。法官認為監視器由下往上仰角斜拍,無法拍攝到三樓室內生活起居狀況,判決廖婦敗訴。

 

 

 

資料來源:http://udn.com/

 

 

 

『颺理法律事務所』高雄律師-劉家榮律師

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-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g

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:http://www.youngli.tw/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高雄律師劉家榮 的頭像
    高雄律師劉家榮

    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

    高雄律師劉家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