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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【法律文摘】損害司法形象遭撤職 2司法官退休金泡湯

 

 

『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』劉家榮律師

 

2012空景(14)  

 

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【法律文摘】損害司法形象遭撤職 2司法官退休金泡湯

 

 

台灣高等法院優遇法官陳炳彰以妻子名義與人合夥開採土石業,還幫妻子與合夥人打官司;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詹昭書,關說詹妻案件,長期接受溫泉業者招待和代付買家具和轎車的錢;司法院職務法庭認定兩人損害司法形象,均判決撤職;依法官法規定,陳炳彰、詹昭書被撤職即喪失司法官身分,不能轉任律師,退休金泡湯。

 

 

職務法庭另判決陳停止任用一年,詹三年;停止任用指的是公務員身分,停止任用期滿後,兩人仍可擔任公務員。陳高齡八十一歲,回任公務員可能性不高;詹昭書司法官訓練所卅七期結業,未逾五十歲,有可能回任公務員。 陳炳彰在二○○四年優遇,不必開庭審案但薪水照領,同年九月,陳以妻子名義與人合夥投資土石開採事業,並要求對方開立本票擔保投資一定獲利,後來拿回比投資金額還多的錢,他嫌不夠,還持本票要強制執行合夥人的財產。

 

 

詹昭書於二○○八年任職新竹地檢署期間,長期向尖石鄉張姓溫泉業者借用機車和休旅車,形同霸占,業者並幫詹支付買家具的十三萬元並贊助六十萬元買轎車,詹還曾向台北地檢署關說其妻涉及的詐欺案。

 

 

 

資料來源:http://udn.com/

 

 

 

『颺理法律事務所』高雄律師-劉家榮律師

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-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g

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:http://www.youngli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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