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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 【法律文摘】二代健保費率4.91% 僅第一年


二代健保費率底定,衛生署估計百分之四點九一費率加上補充保費,可維持健保財務平衡至二○一六年;但健保局局長黃三桂昨天表示,百分之四點九一只是第一年費率,未來還得視健保收支狀況調整。

 

除一般保費外,健保法也明訂,補充保費費率自二代健保上路第二年起,應依保費成長率調整。

 

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,健保以即收即付為原則,與年金制度不同,不會有債務累積。他說,「政府會負最後責任,健保絕對不會倒。」

 

曲同光表示,明年如果保費收入不符預期,不見得第二年就會調整費率,仍要觀察一、兩年後才能決定。

 

針對民眾對獎金扣繳補充保費的疑慮,曲同光表示,只要薪資以外具獎勵性質的給付,都屬獎金性質;因此,只要實報實銷的補助費,如交通補助、生育補助,都不用繳交補充保費。但他也說,該筆費用到底算不算獎金,須依實務認定,不受到給付名目的限制。

 

除獎金外,二代健保上路後,包含兼職薪資所得、執行業務收入、股利所得、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,單次給付超過五千元,皆須扣取百分之二補充保費。

 

補充保費採就源扣繳,由公司實際給付時扣取,並且於次月將保費繳交健保局,所謂實際給付也包含轉帳、匯票與支票。

 

資料來源: 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5/7536430.shtml#ixzz2Dlfwca2S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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