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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【法律文摘】元旦起 3類駕駛人酒測下修至0.15毫克
酒駕事件頻傳,為了降低酒駕事件,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今天表示,為回應社會期待及共識,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已經完成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,從明年1月1日起,「未領有駕照」、「初次領有駕照未滿2年」及「職業駕駛人」等3類駕駛人,酒精濃度標準更嚴格,限制吐氣酒測值不得超過每公升0.15毫克。
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等相關條文修正草案,交通部長毛治國、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列席備詢。
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相關條文修正草案中,增訂酒駕累犯違規加重處分規定,5年內有兩次以上的酒駕累犯者,除採最高罰鍰9萬元,並立即吊銷駕駛執照,且3年後才可以重新考照。另外,駕駛人拒絕停車酒測也會被開罰9萬元,且當場移置保管車輛、吊銷駕駛執照,駕駛還要接受道路講習。
警政署統計,今年1到11月取締酒駕違規高達11萬6842件,移送法辦4萬8899件,酒駕死亡人數初估339人,平均每天有一人死於酒駕。
另外,對立委提案要求增訂同車乘客未勸阻駕駛人酒後駕車,應連坐處罰。毛治國回應,同車的乘客無法清楚知道駕駛人的酒測濃度,且警政單位也認為執法認定困難,這次修法沒有納入。
資料來源: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7571646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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