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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【法律文摘】跟車拍警違規「正義哥」觸法嗎?
許多車主愛將行車記錄器畫面PO上網,供人觀賞,但若是不雅或侵犯隱私,
可能觸法。台中地方法院警備車日前遇到自認是「正義哥」男子,開車追
警備車,只為拍下警察違規畫面的驚險場景。
交通部考慮規定讓行車記錄器成為車輛標準配備,新車都需裝置,釐清車
禍責任和原因,目前已有很多車主裝設,還把行車記錄器影片PO上網路,
卻不知部分內容易引起爭議及可能涉及妨害名譽罪及侵犯隱私權。
台中地方法院1輛警備車日前押解2名人犯,在市區卻遭1名車主一路以行車
記錄器跟拍,車主還將影片上網,嗆警察蛇行又違規紅燈右轉,車主在影
片中嗆聲,「要讓警察違規行為曝光」。
影片引起網友爭論,有人認為車主很有正義感,為跟拍警察違規不惜冒險
,也有人質疑車主「正義上身」並不妥,冒險蒐證警察,自己也早已違規。
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表示,此影片中的警備車司機若懷疑被歹徒跟
蹤才違規,交通違規行為不罰,在行政罰法中,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、
身體、自由、名譽或財產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行為,不處罰。他說,以
此案例,「正義哥」的行為雖還不至於妨害公務,但在跟車拍攝的同時,
卻是違反交通規則,只要證據完整,可以告發。
吳火川提醒,行車記錄器若拍到情侶親熱,車主將畫面放在網路就侵犯他
人隱私,更多人拿手機拍下公共場合別人打瞌睡、互罵,或男友向女友下
跪放在網路,都有民事責任,這些人非公眾人物,有隱私權,他說:「多
數當事人不告,不代表合法!」
資料來源:http://udn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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