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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』【法律文摘】最高法院說明分案 駁黑箱說

 

最高法院行之有年的保密分案流程引發爭議,最高法院今天由分案法官徐昌錦出面說明分案流程,強調最高法院的保密分案絕無黑箱作業,也非部分媒體所稱可隨意指定承審法官。

 

部分基層法官組成改革團體,要杜絕恐龍法官,他們也呼籲最高法院廢除保密分案制度,獲得總統馬英九正面回應,但也讓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在卸任交接當天重話批評,指主張廢除保密分案者是不了解制度。

 

所謂保密分案,是指上訴第三審的案件,經審查後被認為符合程序要件的案件,即在案件密封並編號,交由分案法官藉由電腦隨機分配給法官,讓審理法官在做成判決前,任何人皆無從得知其身分。當初的設計主要在考量第三審居定奪關鍵,為避免法官受外力干擾與威脅,而予保密,讓法官有完全獨立的審判空間。

 

徐昌錦今天公開向外界說明最高法院的保密分案流程。他表示,最高法院收到上訴案件後,會先由審查人員檢查案件有無上訴逾期等缺漏,若有則通知當事人補正。

 

審查人員在確認上訴案件卷證齊全且符合上訴第三審後,就會交由分案人員依保密程序加密處理,重新編上新的保密號碼並造冊後,交給分案法官,分案法官再依序由電腦隨機分案給最高法院的法官,完成分案後,全部案卷會由分案法官將已彌封的卷宗等放入大帆布袋內,送至各承審法官。

 

徐昌錦指出,其實最高法院的分案流程和一、二審法院的分案大同小異,不可能黑箱作業,也不可能隨意指定承審法官,唯一的不同就是最高法院從法官收到案子後至判決前,原則上不公開承審法官姓名。

 

資料來源: http://www.rootlaw.com.tw/NewsContent.aspx?ID=1571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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